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组织评选,授予在技术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创新、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,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、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。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选一届,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400项,分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三个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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